Ownership of Mineral Resources,指
国家对矿产资源的
占有、
使用、
收益和
处分的
权利。矿藏主要指矿产资源,即存在于地壳内部或地表的,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在特定的技术
条件下能够被探明和开采利用的,呈固态、液态或气态的自然资源。根据中国
法律规定,矿藏属于国家所有,由
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
所有权。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可以有多种行使方式。根据中国《
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民事主体也可以依法取得开发和经营矿藏的权利,其性质为
采矿权。民事主体取得采矿权,并不影响国家的所有权。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受法律保护,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害其权利的,应当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或
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