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stem of Economic Law,指由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经济
法律规范根据其内在联系而构成的结构合理、统一和有序的
部门法有机整体。目前在中国,多数学者同意或认可的
经济法体系组成部分的具体内容包括:(1)
市场管理法,主要包括
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垄断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产品质量法(或
产品责任法)、
广告法、
计量法、
标准化法以及各类专业
市场管理法等;(2)宏观经济管理法,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法、
预算法、
中央银行法、
税收法、
国家投资法、
价格法、产业法、资源法、经济监督法等;(3)涉外经济管理法,主要包括进出口贸易管理法、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外汇法、外资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