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John Austin, 1790—1859,英国法学家,分析法学派(又称为“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创始人。奥斯丁出身于磨坊主家庭,曾在军队中服役。1818年—1825年担任律师。1826年在伦敦大学担[阅读全文]
摘要:Aurelius Augustinus, 354—430,西罗马帝国末期的基督教思想家,教父学的代表,被教会封为圣师。奥古斯丁的主要著作有《忏悔录》、《上帝之城》(又译《神国论》或《天城论》)和《基督教[阅读全文]
摘要:Doctrine of Integrated Conjugal Rghts,又称“夫妻同体主义”。是古代法以家庭为本位的夫妻关系的立法原则。男女因结婚后合为一体,人格相互吸收,实际上是妻的人格被夫所吸收[阅读全文]
摘要:Justice of Peace,由香港总督任命的,有权协助司法机关执法的民间人士。其中,有少数人在政府担任公职,利用业余时间协助司法机关执法的人士称官守太平绅士。他们有权审理基层法院管辖范围内的轻微案[阅读全文]
摘要:Criminal Laws of Taiping Heavenly Kingdom,太平天国农民革命政权刑事法律的统称。1853年,太平军定都南京之后,在金田起义时所颁的《军纪五条》和永安建制时所颁的《[阅读全文]
摘要:中国先秦道家的法律主张。语出《老子》。老子反对人为之法,认为“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严刑峻法无益于治理国家,所以老子主张回归自然,顺应“天道”。“天网”,即自然的法网,亦指“天道”。自然的法网虽然疏而不[阅读全文]
摘要:The Constitutional Draft of Tiantan,北洋政府时期颁布的宪法法规之一。1913年袁世凯成为中华民国正式大总统之后,以国民党为多数的国会成立“宪法起草委员会”拟定了《中华[阅读全文]
摘要:Theory of Induction Between Heaven and Persons,西汉董仲舒的哲学主张。董仲舒继承了先秦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糅以阴阳说和君权神授的神权法思想,创造出“天人感应[阅读全文]
摘要:Tian Xia Zhi Fa,又称“无法之法”。明末清初启蒙思想家黄宗羲提出的法律主张。“天下之法”是维护天下人利益、体现天下人意志的法律,是真正的理想的法律。由于天下人皆可以从该“法”中获得利益,所[阅读全文]
摘要:Capital Punishment,中国古代五刑中对死刑的通称。《尚书·吕刑》郑玄注:“辟,罪也。死是罪之大者。故谓死刑为大辟。”宋王键《刑书释名》记载,周大辟有斩、杀、搏、焚、辜、踣、磬七种。秦大辟[阅读全文]
摘要:Amnesty,由帝王或国家元首发布在全国范围内赦免罪犯的一种制度。中国古代,一般在皇帝即位、改元、立储、立皇后及皇帝生日等全国庆典时,为了表示帝王的仁慈之心,帝王一般要颁布大赦令。遇有灾害或其他大事时[阅读全文]
摘要:Grand Imperial Admonitions of the Ming Dynasty, 明太祖朱元璋亲自指导编定的一部严惩官民犯罪的特别刑法。“大诰”一词出自《尚书》,意为君王对臣民的训诫之辞。[阅读全文]
摘要:Organic Law for Central Judicial Office in Qing Dynasty, 清末修律时制定的关于国家审判机构大理院的组织及职能的法规。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由沈[阅读全文]
摘要:Central Judicial Office,清末及民国时北洋政府的最高审判机关。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实行官制改革,原大理寺更名为大理院,成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负责解释法律、监督各级审判。大理院[阅读全文]
摘要:Central Judicial Office,中国古代掌司法刑狱的中央官署。古称法官为理,春秋战国时称大理。秦汉以廷尉为最高司法官,但有时仍复旧名。北齐时于大理下加寺字,称大理寺,作为专门负责审核刑狱[阅读全文]
摘要:Copyright Law of the Great Qing Dynasty,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1910年由清朝政府颁布。该法分为通则、权利期间、呈报义务、权利限制、附则等5章,共55条。其主[阅读全文]
摘要:Standing Crianinal Law of the Great Qing Dynasty,1910年清政府颁布的作为“推行新律基础”的过渡性法典。是在《大清新刑律》的颁行“尚须时日”,而“旧律之[阅读全文]
摘要:New Criminal Law of the Great Qing Dynasty,清末变法修律中制定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法典性质的刑法典。修律大臣沈家本在日本法学博士冈田朝太郎帮助下,于光绪三[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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