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I.Immanuel Kant,1724—1804,德国哲学家、德国古典哲学的奠基人、启蒙运动重要思想家之一。1724年4月22日生于东普鲁士哥尼斯堡(今俄罗斯加里宁格勒)一个小手工业者家庭。1740[阅读全文]
摘要:Abolish Corporal Punishment,指汉文帝下令废止当时的黥、劓、断左右趾等几种肉刑。汉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诏:“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痛楚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阅读全文]
摘要:Roscoe Pound,1870—1964,美国著名法学家、美国社会学法学的创始人。庞德出生于一个律师家庭,最早学习植物学,曾获得过植物学博士学位。但受家庭的影响,其志趣后转向法学方面。最初曾任美国内[阅读全文]
摘要:?Zhuang Zi,人名。约公元前369—前286年,战国中期的思想家,道家学派的主要代表。姓庄,名周,世称庄子,宋国蒙(今河南商丘东北)人。在蒙曾做过管理漆园的小吏。相传一生贫苦,鄙视功名利禄,曾拒[阅读全文]
摘要:Encroach Upon Reputation and Offend Justice,明清律规定的罪名,指卑幼控告尊长的行为。因其破坏封建宗法名分,不合于伦常道德,故名干名犯义。自古各朝法律皆禁止卑幼[阅读全文]
摘要:唐代以后对十恶等重罪的处理原则。《唐律·名例》注:“常赦所不原者,依常法。”疏议曰:“常赦所不原者,谓会大赦,犹处死及流,若除名、免所居官及移乡之类。”法律规定“十恶不原”,但十恶中的谋反、大逆、恶逆尤[阅读全文]
摘要:, W.William Blackstone, 1723—1780,英国著名法学家。主要著作有《英国法分析》(1758年)、《大宪章和森林宪章》(1759年)、《从1746至1779年威斯敏斯特各法院判[阅读全文]
摘要:,L.D.Louis Dembitz Brandeis, 1856—1941,美国历史上著名的律师和法官。自1878年获得律师资格后,布兰代斯一直从事律师工作。从1916年到1939年,他是美国最高法院[阅读全文]
摘要:Jus Civile,古老的罗马法制,与城邦相联系,主要来源于一种家庭法律制度,是在氏族群体生活和交往中形成的一系列关系的总和,也是一种社会秩序的习俗规范。市民法的概念出现较晚,是随着城邦的发展和扩大而[阅读全文]
摘要:Witchcraft,中国古代的一种重罪。指巫觋假托鬼神之道咒人为蛊。许慎《说文解字》:“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蛊,腹中虫也,春秋传曰:‘皿虫为蛊,晦淫之所生也,皋桀死之鬼,亦为虫’。[阅读全文]
摘要:Workpoint,中国在建国初期实行的以一定种类和数量的实物为计算基础,用货币支付的工资计算单位。即把不同工资等级的工资标准确定为不同的工资分数,按照每一工资分所含实物的价格计算出工资分货币单价,再给[阅读全文]
摘要:Zhan Tuo Hongkong Jie Zhi Zhi Zhuan Tiao,于1898年6月9日,清政府总署大臣李鸿章与英驻华公使窦纳乐在北京签订。《专条》把位于深圳河以南,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及附[阅读全文]
摘要:Shang Shu,书名。儒家经典之一,又称《书》、《书经》,西汉始称《尚书》。“尚”同“上”,意为记载上古之事。相传为孔子编订,但一般认为,本书既非成于一人,亦非作于一时,而是经过长期流传汇集,至战国[阅读全文]
摘要:Feng Zhen Shi,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的秦简内容之一,是秦朝司法机构规定的治狱程式,包括对司法官吏审理案件的原则要求,对各类案件调查、检验后报告的文书格式以及检验时应注意的具体事项等。“封诊式”[阅读全文]
摘要:,L.L.Lon Luvois Fuller,1902—1978,美国法学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自然法学派主要代表之一。曾长期任哈佛大学法理学教授。主要著作有《法在探求自己》(1940年)、《法理学》([阅读全文]
摘要:James Mill,1773—1836,英国法学家,功利主义法学重要代表。出身于苏格兰一个平民家庭。17岁入大学,1794年大学毕业后,继续研究神学。1802年来到伦敦从事文学工作,并与社会名流来往密[阅读全文]
摘要:Combination of Leniency and Strictness,先秦政治家、思想家提出的治国主张。宽,指怀柔的一面,强调治国者要以仁义为先,注重道德教化;猛,指暴力的一面,强调治国从严,严[阅读全文]
摘要:Castration,又称“腐刑”、“阴刑”、“蚕室刑”。中国古代五刑之一。阉割男子生殖器,破坏妇女生殖机能的肉刑,仅次于死刑。原用于奸淫罪犯,后扩大到连坐的犯人子女等。汉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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