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g Shu,书名。
儒家经典之一,又称《书》、《书经》,西汉始称《尚书》。“尚”同“上”,意为记载上古之事。相传为
孔子编订,但一般认为,本书既非成于一人,亦非作于一时,而是经过长期流传汇集,至战国才最后定型。本书的文本,有西汉初年伏生所传的、用当时通用文体隶书写成的28篇,称《今文尚书》。另有掘见于孔子故宅墙壁中、经孔安国整理而用汉以前蝌蚪文体书写的45篇,称《古文尚书》。后者因战乱佚于魏晋。东晋时,梅赜献出《古文尚书》一部,较今文多出25篇及序,后被证伪。现在通行的《十三经注疏本》是今文与伪古文的合编。《今文尚书》中计有虞书二篇:尧典、皋陶谟;夏书二篇:禹贡、甘誓;商书五篇:汤誓、盘庚、高宗彤日、西伯戡黎、微子;周书二十篇:牧誓、洪范、金滕、
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多士、无逸、多方、立政、顾命、康王之诰、费誓、
吕刑、文侯之命、泰誓,等等。本书是研究中国
原始社会末期和夏商周状况的宝贵资料,其中有关
法制情形的记述也颇为翔实。如虞书记载了当时部落联盟的
机构设置和禅让荐举之风;夏书反映了夏人战前动员、军事
法令及宗教信仰、
族诛之制等;商书描述了商人“受命于天”、“
恭行天罚”的神权法观念;周书则记载了西周贵族集团“以德配天”的统治思想和“
明德慎罚”的
刑法政策,尤其是其中的《吕刑》篇还详述了“疑案有赦”、“疑罪唯轻”的
刑罚原则,“惟良折狱”、“有并两列”的
量刑精神,以及
法律类推、判例适用审判、
赎刑制度、
法官责任、
诉讼规定等。历代为此书作注者甚多,较好的有:唐孔颖达《尚书
正义》,南宋蔡沈《书集传》,明末清初
王夫之《尚书正义》与清孙星衍的《尚书今古文注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