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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重新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职权

摘要

人民法院重新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职权: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对于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依法对被告人重新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手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重新计算。人民法院不得对同一被告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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