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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登记办事指南

摘要

   一、离婚登记在哪里办理?结婚登记需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二、离婚登记收费标准婚姻登记证工本费9元/对。

  三、离婚登记办理条件

  1.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

  2.该结婚登记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

  3.双方目前仍然维持婚姻关系;

  4.双方自愿离婚;

  5.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6.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四、离婚登记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

  3.本人结婚证;

  4.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

  5.本人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五、离婚登记办理程序:

  (一)、受理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2.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二)、审查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三)、登记

  1.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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