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是允许
债权人向
法院申报其
债权的固定
期间。限定债权申报期间,对于
破产程序及时、顺利地进行是必要的。因为,只有在债权人人数和债权数额业已确定的情况下,才能召开
债权人会议和进行
清算分配。
对债权申报期限的
立法体例,有法定主义和法院酌定主义两种。我国
新破产法对债权申报期限实行法定范围内的法院酌定主义,即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该期限自人
民法院发布
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
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未依照
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参加
破产程序行使
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