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因建筑物通风、采光而发生的相邻关系。相邻各方修建等建筑物时,应不妨碍邻近建筑的通风和采光。 2、 因建筑物所有人或使用人的通行而发生的相邻关系。对于一方所有的或[阅读全文]
摘要: 1 、有利于减少人身、财产损害和充分发挥财产的效益。在相邻关系中,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占有权时,必须以不妨碍相邻方的合法权益为前提,并应积极为相邻方的合法权益的实现提供必要的方便[阅读全文]
摘要: 相邻权的特征: (1)、 相邻权的主体是相互邻近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人。即相邻权只能在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之间发生,这种权利主体既包括不动产所有人,也包括不动产占有人[阅读全文]
摘要: 1. 留置权所担保债权的范围。一般而言,凡与留置物有牵连关系的债权,均属留置权担保的范围。因此,原债权、利息、迟延利息、实行留置权的费用、因留置物隐有瑕疵而生损害赔偿,及债权人[阅读全文]
摘要: (1) 损害赔偿请求权与留置物返还请求权。 (2) 就留置物为法律上的处分权利。 (3) 留置物所有人有提供相当担保而使留置权消灭的权利[阅读全文]
摘要: (1) 支付留置权人保管留置物花费的费用。 (2) 因留置物之隐蔽瑕疵致留置权人损害时,负有赔偿损失的义务。 此两点亦与留置权人之权利相对应。[阅读全文]
摘要: 留置权实行条件是指留置权人于何情形下可行使留置权。大体有以下三个条件: (1) 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超过一定期限。此期限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法定期限。未约定的[阅读全文]
摘要: 1.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4.依法可以[阅读全文]
摘要: (一)担保的债权 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二)对标的物的效力 1.[阅读全文]
摘要: 动产质权的设立 (一)设立书面合同 (二)交付标的物 1.交付是质权的成立要件 不交付标的物的质权不成立,但是出质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债务人或者第[阅读全文]
摘要: 质权的特征 1.具有一切担保物权具有的共同特征——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 2.质权的标的是动产和可转让的权利,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权。质权因此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阅读全文]
摘要: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阅读全文]
摘要: 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阅读全文]
摘要: 担保物权的性质和特征: 1. 变价条件成熟时的优先变价权 (例外,如海商法规定的船舶优先权,破产法规定的职工工资债权等);确定的担保责任范围(例外:最高额[阅读全文]
摘要: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等途径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物权的保护应当采取如下方式: 1、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阅读全文]
摘要: 所有权保留,是指买卖合同成立后,由于买受人未依约定支付价款或未履行其他义务,因此标的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而仍由出卖人保留的制度。《合同法》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阅读全文]
摘要: 物权的效力有哪些 物权的效力,是指法律赋予物权的强制性作用力。它反映着法律保障物权人能够对标的物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程度和范围。物权的效力问题在全部物权法上占据极其重要的地[阅读全文]
摘要: 物权变动有哪些原则 通说认为,物权变动的原则有公示原则和公信原则,公示是物权变动的具体方法之抽象,公信是物权变动的具体效力之抽象。 1、公示原则 公示是物[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