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
法律权:又称“
法律公布权”在
立法过程中最后行使的一项
权力。指由
国家元首和其他
国家机关将法律公诸于世的的
权利。通常由
国家元首行使,各国规定不尽相同,有的国家元首,如英国,行使公布法律权的同时,兼有对法律批准与不批准的权力,有的国家元首如中国和日本,只行使公布法律权,无批准与不批准的权力,有的国家如前苏联,罗马尼亚,按
宪法规定,元首公布法律时有签署或者
期限,文字等的要求,中国宪法规定,
国家主席有权公布法律。――――《
法学大辞典》第一版,第233页,总主编,邹喻,顾明。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