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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民主专政

摘要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它具有自己的特色,它是无产阶级专政在中国具体历史条件下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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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民主专政概念编辑本段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它具有自己的特色,它是无产阶级专政在中国具体历史条件下的产物。

人民民主专政实质编辑本段



  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有以下原因:

  1.工人阶级掌握国家政权、成为领导力量,是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

  2.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都以工农联盟为阶级基础

  3.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职能是相同的

  国家职能是国家本质的反映和外在表现,是国家在管理社会过程中担负的职责和应起的作用。不管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还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都担负着以下职能:一是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在保障人民民主的前提下,不断扩大民主的范围;二是保卫社会主义制度,对那些利用各种机会与方式破坏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犯罪分子,进行无情的镇压;三是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四是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人类进步事业等等。

  4.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使命也是一样的,都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消灭剥削,消灭阶级,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由上述四个方面我们可以看出,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存在着根本上的一致性,因此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编辑本段


(一)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



  现代国家的政治都是政党政治。我国的政治也不例外。如前所述,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是通过共产党来实现的。不仅如此,在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内部还有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在国家政权中处于领导地位。与此同时,在我国还有八大民主党派。这些民主党派大多产生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在长期的革命和斗争史上,它们不仅为中国的革命和建设事业作出过重要贡献,而且选择并接受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中国共产党形成了合作的传统,并进而形成了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

  实践证明,这一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重要内容。因此,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二)爱国统一战线



  在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基础除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之外,还包括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而这则是现行宪法规定的爱国统一战线。可以说,统一战线的存在和发展,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又一主要特色。

  我国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政治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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