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的任务
人民检察院的任务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检察权所要实现的目标。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镇压一切叛国的、分裂国家的和其他反革命活动,打击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维护国家的统一,维护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行为作斗争。”据此,人民检察院的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依法追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打击一切叛国和分裂国家的犯罪活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
2.通过依法追诉经济领域内的犯罪分子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3.通过依法追诉危害公共安全和妨碍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保护社会正常秩序的稳定。
4.通过依法追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分子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
5.在依法打击各类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公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