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过事件
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
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
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
犯罪。此即无罪过事件。无罪过事件包括
不可抗力与
意外事件。
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这就是不可抗力。所谓不能抗拒,是指行为人虽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结果,但由于当时主客观
条件的限制,不可能排除或者防止结果的发生。例如,行为人赶马车时,马意外受惊后往人行道奔跑。行为人虽然认识到不制止马的奔跑可能造成他人死伤,但行为人无论如何也不能制止马的奔跑,结果造成他人
死亡。对于这种不可抗万,不能追究行为人的
刑事责任。
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这便是意外事件。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的过失有相似之处,即都没有预见自己行为的结果,客观上又都发生了结果,但前者是不能够预见、不应当预见,后者是能够预见、应当预见,只是疏忽大意才没有预见。在这个问题上,应当根据前述判断能否预见的
标准,全面、客观、准确地判断行为人能否预见,从而正确区分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的
过失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