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法帮网法律百科> >杨度

  杨度

摘要

Yang Du,1874—1932,清末“法理派”代表人物之一。字皙子,号虎公,晚年学佛,号虎禅师、虎头陀。湖南湘潭石塘人。曾留学日本。戊戌变法时,接受康有为梁启超的维新思想。1906年底创办《中国新报》(月刊)。1907年任宪政编查馆提调,参与沈家本主持的修律活动。1915年组成筹安会,鼓吹复辟帝制。1927年开始信仰马克思主义。主要法律思想有:(1)主张君主立宪,反对民主共和。认为共和系病象,君主乃药石。(2)国家主义的法律观。他对中国的家族制度进行了系统的批判,提出了个人本位的国家主义法律观。(3)修订法律,革新法制。主张立法应以国家主义作为新律的指导思想,同时应以法律手段破除家族制度。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条法事类下一篇杰弗逊,托马斯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帮网律师。
咨询法帮网律师
0


发表评论(0)

收藏到:

更多

词条信息

rexinren
rexinren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