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法帮网法律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体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体制

摘要

Legislative System of The People,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权行使的方式以及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等构成的立法制度。根据中国现行《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除此之外,国务院可以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有权制定部委规章;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设机构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政府规章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机关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此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在司法审判中进行司法解释等。中国现有的法律规范形式体系是以宪法为核心,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委规章、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宪法解释和司法解释以及已经得到批准的国际条约。其中,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下一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帮网律师。
咨询法帮网律师
0


发表评论(0)

收藏到:

更多

词条信息

rexinren
rexinren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