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arial Legal Liability,
公证机关、公
证人员、公证
当事人和参与公证活动的其他人员违反公证
法律、法规、
规章造成了危害后果,所应当承担的
法律责任。公证法律
责任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公证法律责任仅指公证机构或公证人员因行使公证职权不当,给当事人或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造成
损害所应承担的
法律后果。公证法律责任包括
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和
行政责任等。公证
法律责任的特点:(1)是因违反规定的
义务而产生的法律责任;(2)保护的对象是公证活动和程序;(3)责任主体具有广泛性和不特定性;(4)具有制裁性。承担公证法律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要素:有违反公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行为发生;行为人主观上有
过错,包括故意和
过失;行为人具有承担责任的能力或资格;行为人的行为侵害了公证活动秩序,造成了
危害结果,并且行为和结果存在着
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