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ghts and Obligation of Resident in Macao,指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所保障的澳门
特别行政区居民(简称澳门居民)的
权利和
义务。澳门居民包括
永久性居民和
非永久性居民。永久性居
民主要是中国
公民,同时也包括在澳门长期居住的非中
国籍的人。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非中国籍的人,以其居民资格和
法律地位在澳门特别
行政区享有
基本法所保障的权利和
自由。澳门居民的权利和自由包括:(1)
财产所有权;(2)参加
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3)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
政治自由;(5)
人身自由;(6)
住宅不受侵犯;(7)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8)
迁徙自由;(9)宗教和
信仰自由;(10)选择职业的自由;(11)
诉讼权利;(12)教育和
学术自由;(13)
婚姻自由和成立
家庭的权利;(14)福利享有权。澳门居民有遵
守法律的义务。澳门居民的权利和义务是按照中国政府在《中葡
联合声明》所宣布的方针政策所制定的,体现了“
一国两制”的原则,反映了澳门的实际情况。保障澳门居
民权利和自由的制度,以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