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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门居民的权利和义务

摘要

Rights and Obligation of Resident in Macao,指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所保障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简称澳门居民)的权利义务。澳门居民包括永久性居民非永久性居民。永久性居民主要是中国公民,同时也包括在澳门长期居住的非中国籍的人。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非中国籍的人,以其居民资格和法律地位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基本法所保障的权利和自由。澳门居民的权利和自由包括:(1)财产所有权;(2)参加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政治自由;(5)人身自由;(6)住宅不受侵犯;(7)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8)迁徙自由;(9)宗教和信仰自由;(10)选择职业的自由;(11)诉讼权利;(12)教育和学术自由;(13)婚姻自由和成立家庭的权利;(14)福利享有权。澳门居民有遵守法律的义务。澳门居民的权利和义务是按照中国政府在《中葡联合声明》所宣布的方针政策所制定的,体现了“一国两制”的原则,反映了澳门的实际情况。保障澳门居民权利和自由的制度,以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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