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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外收养关系

摘要

   涉外收养关系是指含有外国因素的收养关系,即收养人或被收养人一方或双方为外国人形成的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包括养父母养子女间的关系、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关系以及收养关系的解除等。收养关系成立后,一般就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形成拟制血亲关系,但对此关系的具体权利义务内容,各国法律的规定不同,如中国规定,收养成立后生父母完全丧失亲权,而法国规定养子女同生父母的关系不因收养而终止,美国则规定需依收养合同的具体约定来决定,此时就会产生涉外收养关系的法律冲突问题,需适用冲突规范进行调整。对于收养的冲突规范,有些国家规定收养适用收养人本国法,有些国家规定适用收养人住所地法,还有些国家则规定适用被收养人本国法。

目录

法律适用编辑本段

根据中国的有关规定和司法实践,涉外收养关系中的法律适用是:(1)涉外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适用被收养人住所地法,并不得违背收养人住所地法;(2)收养的程序适用收养行为地法;(3)涉外收养关系成立的效力,适用收养人住所地法;(4)涉外收养关系的解除及其效力,适用收养人住所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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