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Debts,指
债权或
债务共同属于数
债权人或数
债务人,且数债权人必须共同行使
权利或数债务人必须共同履行
义务的债的关系。数债权人共同行使权利称为共同债权或
共同共有债权,数债务人共同履行义务称为
共同债务或共同
共有债务。日本称为合有债权和合有债务。共同债权中的单独一个债权人对债务人无任何权利,各债权人无独立的债权,故单独一个债权人不得对债权进行
处分,也不得以个人债务与共同债权为
抵消,债务人
继承共同
共有之债中某个债权人的
财产时,不得发生
混同。共同债务一般存在于以
共同财产负责的数个债务人的场合,如夫妻共负的债务。共同债务是对于全体共同债务人成立的债务,不针对某一个债务人。故债权人请求履行、
催告、或
起诉时必须对全体债务人为之,而各债务人也应就全部债务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