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l Property Protection,指在
物权受到侵害时,依照
法律规定方式恢复物权的完满
状态。
物权的保护可以分为物权的
公法保护和
民法保护两大类型。(1)物权的公法保护,指直接依据
行政法、
刑法甚至
宪法追究侵害者的
责任,以达到保护物权人利益的目的。首先,物权受到侵害时,可依据
行政法救济被
损害的
权利。如违反
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侵害他人物权时,国家土地管理机关可依据行政法恢复受损害的物权并对侵害人予以
行政处罚。其次,严重
对物权侵害以至于违反刑法时,侵害人应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2)物权的民法保护,指直接依据民法,追究
侵权人的
民事责任,以达到恢复物权的完满状态的目的。其中,受害人可分别行使
物权请求权或
债权请求权,以恢复受害的物权。物权的民法保护和公法保护是相互配合、相互包容和相互借助的关系,如果依据
物权法的规定不能达到物权保护的目的,物权人可以请求公法上的救济,达到以公法的强制力保护其物权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