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ug Crime,又称“毒品罪”。指故意非法生产、贩运、销售、
占有或购买受国际
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
行为以及这种行为的预备、未遂和
共犯。1989年9月4日经第七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批准加入了《
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大会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禁毒的
决定》,使中国
作为上述公约的
缔约国所承担的制裁毒品
犯罪的
义务成为国内
刑法中的具体规定。1997年刑法修订时,《关于禁毒的决定》中除有关
行政处罚和
行政措施的规定继续有效外,有关
刑事责任的规定已纳入中国现行
刑法典分则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之中,从而为中国刑事
司法部门更有效地同毒品犯罪作斗争,提供了有力的
法律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