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porting Prosecution,指检察人员在
法庭上以
国家公诉人的身份,根据事实和
法律,支持其向
法院提出的追究
被告人刑事责任主张的
诉讼活动。检察人员出庭支持
公诉的活动主要有:宣读
起诉书;参加
法庭调查;发表
公诉词支持公诉;参加
法庭辩论。出庭前,检察人员应全面熟悉案情,核对
证据材料,听取各方意见,在此基础上拟订公诉词。法庭调查阶段,经
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可以
讯问被告人、
询问证人,出示有关
证据和宣读证言、
鉴定书。法庭
审理中,公诉人如果发现
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发现有被遗漏的
犯罪事实和同案
犯罪嫌疑人并需要
补充侦查时,可以要求法庭
延期审理。中国
刑事诉讼中,支持公诉是检察机关出庭的基本职责。
提起公诉的案件,除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外,公诉人均应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人员应如实记录庭审过程,并将内容附卷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