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cusing Evidence, “
无罪证据”的对称。指能够
证明刑事
被告人有罪的
证据。也有学者把它称为“
控诉证据”或“攻击证据”,或“不利于
被告人证据”。
刑事诉讼中的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是根据证据的证明作用划分的。凡是能够证明
犯罪事实存在和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
犯罪行为的证据,都是有罪证据,既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重情节的证据,也包括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从轻、减轻或者
免除处罚情节的证据。中国
刑事诉讼法规定,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
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无罪、
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这说明,明确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的区分,有助于司
法人员客观、全面地收集与审查判断证据,正确认定
案件事实,公正处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