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二审发回
重审用)
(××××)×行终字第××号
上诉人(
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
当事人及其他
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二审维持原判或改判用的
行政判决书样式相同。)
上诉人×××因……(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
民法院(××××)×行初字第××号
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
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
开庭审理了本案(未
开庭的,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
审理了本案。”)。
本院认为,……(简写发回重审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
一、
撤销××××人民
法院(××××)×行初字第××号
行政判决;
二、发回××××人民法院重审。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
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