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我国《刑法》第260条规定。
对虐待罪的司法认定,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对于家庭成员之间的侵害行为并非都构成虐待罪。
虐待罪的犯罪对象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其他侵害人身生命、健康的犯罪,如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对象是包括家庭成员在内的任何人。
2、虐待致人重伤、死亡是行为人长期侵害的结果。
虐待罪的特征之一是长期性、持续性、一贯性地对被害人实施侵害行为,长期使被害人处于精神或者肉体的痛苦之中,其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后果也是侵害行为逐渐积累造成的。
3、应仔细审查行为人的主观方面。
虐待罪是故意犯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被害人造成侵害,仍希望或者放任这种行为发生,但是对于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后果,应当是行为人过失造成的,这是其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