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是指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以伤害造成的后果为标准,伤害分为轻伤、重伤、伤害致死三种情况。轻伤、重伤的区分应当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为统一标准。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但是应当注意的是,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已满16周岁的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已满14周岁的人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主观方面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造成他人身体伤害,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所谓“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是指为实施其他犯罪致使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即刑法分则其他条文中关于“致人重伤”的规定,应当按照该条文的特别规定定罪处罚,不再适用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如因抢劫致人重伤的定为抢劫罪;强奸致人重伤的定为强奸罪;等等。
2.区分故意伤害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1)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未遂)的界限。相同之处在于客观上都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主观上都是故意。区别在于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2)故意伤害致死和故意杀人的界限。相同之处在于客观上都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主观上都是故意。区别也在于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犯故意伤害罪者,依轻伤、重伤、死亡等损害后果进行量刑。
(一)轻伤量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量刑起点:(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二)重伤量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量刑起点一:(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
■量刑起点二:以特别残忍手段致重伤,造成六级严重伤残的(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
(三)死亡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量刑起点:(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
二、基准刑:
■参考因素:【1】伤亡后果;【2】伤残等级;【3】手段的残忍程度等。
三、从重处罚情节:
■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四、从轻处罚情节:(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