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aft Constitution of Republic of China,又称“五五
宪法草案”或“五五宪草”。是国民党统治时期制定公布的第一部成文的宪法草案。中华民国25年(1936年)5月1日由国民政府
立法院通过,同年5月5日由国民政府公布实施。五五宪草共8章148条。确立了中华民国的
国体、国土、
主权,
决定设立国民大会;在中央采取
总统制和
五权分立制;规定了地方制度等。五五宪草是国民党制定颁布的由“训政”到“
宪政”的一部过渡性宪法草案。五五宪草公布不久,抗日
战争全面爆发,该宪草也随之遭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