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avadharmasastra,又译《摩奴法论》。古代印度最著名的有关宗教、哲学和
法律的汇编。是婆罗门教和印度教的重要经典之一,大约成于公元前2世纪—公元2世纪。主要由历代婆罗门祭司根据传统和风俗习惯汇编而成。
法典全书分十二章,共2684条。其内容主要是关于吠陀习惯、惯例和说教的法律条文,但现代意义上的
法律规范仅占1/4左右。依篇章顺序分别记载了创世论,法的定义、本源和各种礼仪(包括婆罗门在梵行期的戒律),婆罗门在家居期的生活规范(包括
婚姻、职业、祭祀、饮食起居等),婆罗门在林居期和遁世期应遵循的规范,国王的职责及有关的
司法制度(包括
债权、婚姻
家庭、
财产及
继承、刑事规范和
诉讼规范等),种姓制度,祭祀、斋戒等宗教事务的规定以及业报、转世和赎罪、解脱等。 《摩奴法典》基本上确立了君主专制制度,规定国王是王权的象征,是
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法典以维护种姓制度为核心,确立了各种姓的内部秩序,并对各种姓的
权利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婆罗门和刹帝利是高等种姓,拥有许多
特权,如优先获得
财产权和
继承权,从事
司法审判工作,以赎金或苦行抵偿对低等种姓所犯的
罪过等;吠舍和首陀罗是低等种姓,被剥夺许多权利,尤其是首陀罗,不得阅读圣典,只能从事低贱的职业,如果对高等种姓
犯罪则将遭到严惩。 《摩奴法典》对印度及其周围地区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一直是婆罗门教和印度教社会最有权威的法律汇编。甚至在东南亚和南亚历史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曾依据《摩奴法典》建立过自己的
法律制度,因而形成了著名的“
印度法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