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对审理终结的第一审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案件就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民事判决的根本作用在于:正确地处理各类民事权益纠纷,保证我国民事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应写明的内容:①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②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③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④上诉期间和上诉法院。判决书应当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事实部分的内容:①当事人的具体诉讼请求、双方争议的事实和各自的理由。在诉讼过程中,如果被告反诉的,还应将反诉的事实写进判决书;②写明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和证据。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理由部分应阐明的内容:判决的理由和所适用的法律条文。根据审判实践,书写判决的理由应:①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②阐述理由要有针对性;③说理的逻辑要严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