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血亲是“旁系血亲”的对称。指具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
根据“己身所从出”和“从己身所出”的原则,是指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包括父母、(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外)高祖父母等以及子女、(外)孙子女、(外)曾孙子女、(外)玄孙子女等。划分直系血亲的依据是血缘关系的远近,而无男女之别,无论是父系还是母系,均属于直系血亲。除自然血亲外,直系血亲还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拟制血亲。
确定直系血亲的意义在于确定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和婚姻障碍,中国法律规定,父母子女之间、(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有相互扶养、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义务,直系血亲间禁止通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