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ployer’s Liability,狭义上指雇佣人对受雇人在
执行职务中所受的
损害以及雇佣人对受雇人在执行职务中对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的
民事责任。属于
特殊侵权行为的一种。雇主
责任包括两方面,即对雇员的责任以及对
第三人的责任。对雇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的损害,雇主应当赔偿。其构成要件是:(1)须受害人为雇员。如果不是受雇于他人,即使在为他人提供劳务中受到损害,也不适用。如帮工、换工中造成的损害。(2)须为在执行职务中受到损害。只要雇员实施的
行为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行为,与职责有关,即为执行职务的行为。(3)须雇员的损害非因其故意引起。如果雇主能够
证明损害是由雇员的故意造成的,雇主不承担责任。雇主对雇员造成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1)须第三人受到损害。(2)须因雇员的
职务行为造成的损害。(3)须雇员的行为为
侵权行为。雇员的行为是否构成
侵权行为,需根据具体情况
决定。在一般情况下,雇员对执行职务中造成他人伤害的行为有
过错,雇主需承担责任。受害人主张
权利的,需证明雇员的过错。在
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该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的,受害人无需证明雇员的过错。关于雇主对雇员在执行职务中造成他人的损害的责任,各国法律的规定不同。但一般规定首先由雇主承担民事责任,如果雇员有过错的,雇主可以向雇员
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