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al of Fact, “
法律审”的对称。指
法院在
审理案件时,重点审查案件的事实部分,同时也对
法律问题进行审理的审判程序。依是否审查案件事实为
标准划分的审判程序。在事实审程序中,首先要对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
证据是否确凿等有关案件的事实问题进行审查,在此基础上,适用法律对案件作出裁判。法律审则意味着仅就法律适用是否正确进行审查,不再就案件事实进行审理的审判程序。在
两审终审制的
国家,有的规定一审为事实审,二审为法律审;有的国家则没有这种区分。在
三审终审制的国家,通常
第一审、第二审为事实审,
第三审为法律审。事实审主要有两种类型:(1)不受上诉或
抗诉理由、范围的制约,实行全面审查;(2)受上诉或抗诉范围的限制,仅就上诉或抗诉内容进行审查。中国采用两审终审,第二审
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时,要对一审判决所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和
诉讼程序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
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的内容进行审查,一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