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法帮网法律百科> >民事诉讼当事人权利平等

  民事诉讼当事人权利平等

摘要

Equality of Rights of Civil Litigation,民事诉讼的重要原则之一。它是“公民在适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中国《民事诉讼法》第8条明确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这是当事人权利平等的法律依据。在民事诉讼实践中,当事人之间要实现权利的平等,往往需要克服多重障碍,包括法律上的障碍、知识上的障碍、生理上的障碍、法官的障碍、证人的障碍,有时甚至包括一些不良的社会观念方面的障碍。在要求实现诉讼权利的平等方面,被告更迫切一些。这是因为被告的合法权利往往得不到应有的尊重。被告本身心理上感到压抑,不能积极地行使法律规定的权利。事实上,就诉讼的观念来看,谁是原告,谁是被告并不重要,原告并不必然胜诉,被告也并不必然败诉,关键要看各自的诉讼证据是否充分,诉讼方法的运用是否得当,以及审判过程是否公正合理。起诉是法律规定的权利,只要确有事实根据,而非滥用诉权,都应当得到允许。然而,是否有事实根据,是不是滥用诉权,需要受案法官经过初步审理后,才能作出结论。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民事诉讼中止下一篇民事诉讼权利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帮网律师。
咨询法帮网律师
0


发表评论(0)

收藏到:

更多

词条信息

法帮网
法帮网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