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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女继承权

摘要

子女继承权法律赋予子女取得父母遗产权利,是以父母子女间存在血缘关系或法律上拟制血亲关系而产生的,可在私有制社会中,子女继承权具有如下特征;(1),男女不平等,比如,有些国家继承法规定,父母死后,其遗产主要由儿子继承,出嫁女儿不得继承父母遗产,以维护其封建的宗法制度,由嫡长子继承父亲的身份和主要财产,次子和庶子只能取得次要财产,(3)歧视非婚生子女,社会主义国家的继承法对子女的继承权方面的不平等内容予以屏弃,《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明确规定:子女在享有继承权方面男女平等,不受性别,年龄,婚姻状况等限制。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父母的遗产,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子女,父母必须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保留胎儿应有的继承份额。-----------《法学大辞典》第一版,第87页,邹喻 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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