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Disputable Legal Presumption,一种推定规则。指推定成立的条件是没有别的证据与被推定的事实相冲突。它只能为案件事实提供表面看来确实无疑的证明,这种证明可以被否定它的证据或与它相[阅读全文]
摘要:Disputable Factual Presumption,一种推定规则。指对事实所作的推定,但是法律并不要求法官或陪审员必须作出这种推定,而只是提醒他们可以作出这种推定。事实上的推定与法律上的推定的[阅读全文]
摘要:Classical Law?of?Nature School,在17、18世纪反封建的启蒙运动和革命斗争中,代表新兴资产阶级利益的、以强调自然法为特征的法学派别。也称自然法学派。所以称“古典”自然法学派[阅读全文]
摘要:Mailbox Rule,是非对话人之间意思表示的生效方式之一,指表示意思的行为人为了通知相对人而将其意思表示置于自己实力支配之外,以作为其发生效力的时期。英美法系采取这种主义。依发信主义,受意思表示的[阅读全文]
摘要:Indian Law System,古代主要的宗教法之一,以古印度法律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总称。古印度法律随印度教的产生而形成,并随印度教的向外发展而传至中亚和东亚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如锡兰(今斯里兰卡[阅读全文]
摘要:Institutional Theory of Law,20世纪60—70年代产生于欧洲的一种新法学理论,代表人物为英国的麦考密克与奥地利的魏因贝格尔。这一理论在纯粹法学与法律实证主义之间独树一帜,以超[阅读全文]
摘要:Interest School of Law,现代资产阶级法学派别之一,属于社会学法学派的一个支派。该学派20世纪初在德国兴起。该学派以强调法官应注意平衡各种相互冲突的利益为其理论基础。创始人为德国法学[阅读全文]
摘要:Right of Initiative,公民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方式向立法机关提出法案,以促使立法机关制定或修改宪法、法律的权利。这一权利的观念起源于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的主权在民思想。卢梭在《社会契约论》[阅读全文]
摘要:Distributive Justice,古希腊大思想家亚里士多德的一个基本概念。亚里士多德在思考正义问题时,提出了正义的两种形式,即分配正义和平均正义。所谓分配正义是指,“公产的分配应以个人贡献的多少[阅读全文]
摘要:Approving Norm,法律规范没有直接规定具体的、明确的规则内容,而是规定当法定的情况出现时,准许参照、援用其他有关法律规范。如,诉讼法中规定上诉程序有的可参照第一审程序的规定即为准用性规范。准[阅读全文]
摘要:Concrete Interpretation,“抽象解释”的对称。指裁判者在具体个案的司法裁判中对所适用法律的解释,是把法律适用于个案事实的“大前提”。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的关联性包括三层意思:(1)法[阅读全文]
摘要:Legal Entity of Public Good,指以祭祀、宗教、慈善、学术、技术或其他公共利益为目的而成 立的法人。所谓以公共利益为目的,指谋求不特定的大多数人的利益,并且主要是非经济的利益。但[阅读全文]
摘要:Public Legal Person Ownership,公法法人对其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些公法人主要指国家政府、地方政府以及各级政府的各个机关,它们均对自己的财产享有这种私有财[阅读全文]
摘要:Superiority of Public Law, 即在立法和法律的实践中,坚持公法的地位优于私法,私法包括在公法中的一种立法和司法原则。公法优位主义认为,与私法相比,公法处于优越地位。一切社会生活领[阅读全文]
摘要:Public Legal Person,指国家与国家之机关,以分担统治权之作用,为实现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依公法而设立的组织。公法人是相对于私法人而言的一种法人,是现代西方社会广泛认可的一种法人分类方法[阅读全文]
摘要:Public Law,“私法”的对称。西方法学家对法律分类的一个用语。最早由罗马帝国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他认为规定国家之事、保护国家利益的法律为公法;规定和保护私人利益的法律为私法。以后,资产阶级法学家[阅读全文]
摘要:Jural Relation of Public Right,相对于私权法律关系和私权—公权法律关系。是公权和公权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它可以是一种上下级之间的领导与服从的法律关系,如上下级行政机关、上下[阅读全文]
摘要:Public Right,“私权”的对称。西方法学家所指的公法上确认的权利。公权与私权的划分标准同公法与私法的划分相联系。公法与私法划分,最早是由罗马帝国法学家乌尔比安(约公元170—228)提出。他认[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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