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失踪的概念
宣告
失踪是
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
法定期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
人民法院宣告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
财产代管人的
法律制度。宣告失踪的主要
法律意义,在于为失踪人设定
财产代管人。而在
未成年人或成年的精神病人,法律已为其设置了
监护人制度,即使其失踪,
监护人即可担负财产代管
责任,无须再另设财产代管人。如照此推理。宣告失踪,仅对有完全
行为能力的
成年人才有意义。
宣告失踪是对自然事实
状态的法律确认,其制度价值在于救济因自然人下落不明而导致的
财产关系不稳定状态。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可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保管失踪人财产、处理应了结的
债权债务,维护失踪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维护
社会秩序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