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ght of Subrogation,指
债务人因与发生
履行不能同一的原因取得给付
标的物的代偿利益时,
债权人对于
债务人可以请求其偿还该代偿利益的
权利。例如,因债务人疏于管理,
标的物被
第三人不法损坏时,发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
损害赔偿请求权,同时债务人对
债权人发生履行不能。此时,债务人对第三人的
损害赔偿请求权或债务人已经取得的损害赔偿金即为代偿利益,债权人可向债务人主张债务违反的
责任,也可以请求债务人将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或债务人已取得的损害赔偿金让与自己。代偿
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构成要件有:(1)须债务人取得代偿利益;(2)此代偿利益系由于发生履行不能的事由所引起;(3)代偿利益须具有可转让于债权人的性质;(4)代偿利益的反还须以债权人原债权为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