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trine of Application for Rendition of Bankruptcy,“
破产宣告职权主义”的对称。
法院宣告
债务人破产,应当依
债权人或
债务人的
破产申请为之。近现代
破产法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认为债务人破产归根结底只同债务人和
债权人间的“
私权"有关,并不当然产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国家不应过多地加以
干涉,申请主义已成为各国现代破产
立法的主导思想。但是,申请主义也有不足之处,在一定情况下,仍需要
破产宣告职权主义加以补充,故有的国家破产立法兼采申请主义和职权主义,以充分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公平受偿利益。依中国现行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宣告申请主义为中国
人民法院开始
破产程序的原则,但人
民法院在
和解整顿程序中仍可依职权宣告债务人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