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是指双方或多方
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
权利、
义务,在
人民法院、
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
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中国用以有效地解决民事争议的传统做法,也可用于
自诉刑事案件,并已用于涉外民商事
仲裁。人
民法院
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法院调解又称
诉讼中调解。包括调解活动、调解的原则、调解的程序、
调解书和调解协议的效力等。是当事人用于协商解决纠纷、结束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审结民事案件、经济纠纷
案件的制度。
诉讼中的调解是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
诉讼行为,其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即具有
法律上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遵循查明事实,分清是非、自愿与合法的原则,调解不成,应及时判决。
法院调解,可以由当事人的申请开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调解案件时,当事人应当出庭;如果当事人不出庭,可以由经过
特别授权的
委托代理人到场协商。调解可以由
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
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除法律规定的特殊原因外,一般应当公开调解。
在法院调解中,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在
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应予批准。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由审判人员、
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
法律效力。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①调解和好的
离婚案件。②调解维持
收养关系的案件。③能够即时履行义务的案件。④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人民调解又称诉讼外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进行的调解活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
村民委员会和
居民委员会下设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基层人民政府和
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进行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应遵循的原则有:
①必须严格遵守
国家的法律、政策进行调解。
②必须在双方当事人自愿
平等的前提下进行调解。
③必须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④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
起诉。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仲裁调解 中国《经济
合同法》规定,国内企业签订经济
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可向合同管理机关
申请仲裁。
仲裁机构首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行仲裁。在涉外民商事仲裁实践中,绝大多数案件均可调解解决,不仅受到中外当事人的欢迎,也受到了
国际仲裁界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