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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寿保险的投保资格

摘要

 1、投保人资格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作为投保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法人

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必要时能够提供有关保险利益关系证明)。

具备缴费能力,愿意承担支付保费义务

2、被保险人资格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

具有保险公司所在地户口或永久居留权

非当地户口,但在当地工作,有稳定收入和固定居所,必要时能提供证明者。有关证明指身份证户籍证明、当地暂住证劳动用工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

港、澳、台同胞必须在当地有投资,并经常往返或居住在当地。

未成年人投保含死亡责任保险的,投保人必须为父/母(合法监护人)或者经父/ 母(合法监护人)书面同意,且累计风险保额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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