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市场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对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不正当竞争,从事非法经营贸易或者中介服务活动,以及强行进行交易,扰乱和破坏等价有偿、公平竞争和平等交易的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客体要件
所谓
犯罪客体是指我国
刑法[2] 所保护而为
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关系 扰乱市场秩序罪侵害的客体是为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市场秩序;
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是指客体在什么
条件下,被什么行为所侵害,并造成了什么危害后果。扰乱市场秩序罪的客观方面的要件是:
(1)违犯了工商
行政管理土地、商检、劳动等
市场管理法规;
(2)
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3)情节严重或数额较大或绐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有危害后果
犯罪主体是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造成了社会危害后果,应负
刑事责任的人 其中可分为
自然人犯罪主体和
单位犯罪主体两类。
自然人犯罪主体的要件是:
(1)年龄16周岁以上;
(2)具有能够控制和辨别自己行为的能力,即非精神病人和尚未完全丧失
辨认或控制自己
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单位犯罪主体是指新刑法第30条规定的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这类主体均可构成扰乱市场秩序罪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
罚金,并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
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主观方面
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对其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及结果所持的心理
状态,分故意和
过失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