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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诉讼法的性质

摘要

 民事诉讼法的性质
民事诉讼法的性质,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理解:
(一)民事诉讼法基本法
就民事诉讼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而言,它属于基本法律,其效力仅低于宪法。按照我国立法法的规定,民事诉讼法典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二)民事诉讼法是部门法
从民事诉讼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看,它调整的是民事诉讼关系,是社会关系中具有自身特点的一类社会关系,这决定了民事诉讼法能够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三)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从民事诉讼法的内容看,它规定的主要是程序问题,除总则外,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执行程序等。民事诉讼法在主要规定诉讼程序的同时,还规定了一些同民事诉讼相关的非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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