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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离婚费用

摘要

   (一)托运人的任意变更权、任意解除权

  《合同法》第308条规定,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承运人对运输货物毁损的无过错责任

  《合同法》第311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法定免责事由有三:①不可抗力;②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③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例如包装瑕疵,堆放错误)。

  对赔偿数额没有约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承运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三)运费的风险负担

  《合同法》第314条规定,货物运输合同中运费的风险“恒定”地由承运人承担,没有风险“移转”的问题。①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全部灭失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经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请求返还。②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部分灭失的,托运人应当按照货损比例支付相应运费。

  (四)收货人的验收、通知义务

  《合同法》第310条规定,收货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或者合理的期限内检验货物并对承运人提出异议,未在约定的期限或者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的初步证据

  (五)单式联运合同中承运人的连带责任

  《合同法》第313条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该条的规定:①货物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该区段的实际承运人和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对托运人承担连带责任。②不能证明货物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在各区段的承运人应当和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对托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多式联运合同承运人的责任承担

  根据《合同法》第317条,在多式联运合同中,不管货物损失发生在哪一个运输区段,都由与托运人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的多式联运经营人单独对托运人承担责任,实际承运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一、法院收取的费用

  起诉离婚时,原告需要向法院交纳离婚诉讼费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案件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双方均有责任,按照责任的大小双方各自按比例承担。如果法院立案且原告交纳诉讼费后原告撤诉,法院只退还已缴纳诉讼费的50%. 广州离婚手续

  对于离婚案件,不涉及财产的诉讼费为每件50~30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其他费用

  1. 评估费用

  如果双方对于共同所有的房产车辆等财产价值存在较大争议,法院在双方不能达成协商一致而又不适用竞价方式的前提下,一般会建议原告申请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费用收取与财产价值相关,但至少都会在二千元以上,财产价值越高,评估费用越贵。

  2. 公告费用

  如果被告失踪,法院需要通过公告方式送达开庭传票的,公告所需的费用按规定是要先由申请人(原告)承担的,申请人可以将其列入诉讼费用,请求被告承担。

  三、律师费用

  目前,离婚案件各地律师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相对较低;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有的律师起价却能达到一万。

  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目前,广州婚姻官司收费的中等价位一般在五千~一万元之间,因此,如果律师收费在这个范围之内,都是正常的。至于请哪个律师代理,要看该律师的背景、工作经验、业务水平了,这需要由当事人与律师接触后自己感觉,再借以其他信息自己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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