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信用卡诈骗罪的处罚编辑本段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诈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这里的数额巨大,根据有关
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诈骗5万元以上者。至于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是指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伪造后又
使用的;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
犯罪集团的
首要分子;多次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屡教不改的;因其诈骗
行为造成他人公私财物的巨大损失的;因其行为造成恶劣的影响的;等等。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以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标准,根据有关
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20万元。至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以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
犯罪为常业的;属于
累犯、
惯犯或多次作案的;具有多个情节严重的情形的;因其诈骗行为造成他人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或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利用诈骗财物进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因其行为造成特别恶劣的影响的;等等。
信用卡诈骗罪判几年编辑本段
对于刑事犯罪来说,其
量刑方面一直都是大众比较关心的话题。就拿信用卡诈骗罪这种比较新型的犯罪来讲,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况,
法律给予其的处罚都是不同的。到底信用卡诈骗罪怎么判?请阅读下文了解。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
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表现形式:1、
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2、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3、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4、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四、
恶意透支的,
恶意透支的表现形式:
1、持卡人以非法
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
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①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②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③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④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⑤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
违法犯罪活动的;⑥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2、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3、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
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
复利、
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4、恶意透支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但在
公安机关立案后
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
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
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
不追究刑事责任。
5、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
在对信用卡诈骗罪进行处罚的时候,需要先对其犯
罪数额进行一个认定,也就是说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是与其犯罪数额相关的。非法所得数额较大的,一般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要是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则起刑点为十年有期徒刑,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编辑本段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诈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这里的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诈骗5万元以上。至于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是指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伪造后又使用的;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多次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屡教不改的;因其诈骗行为造成他人公私财物的巨大损失的;因其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等等行为。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以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标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50万元。至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以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为常业的;属于累犯、惯犯或多次作案的;具有多个情节严重的情形的;因其诈骗行为造成他人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或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利用诈骗财物进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因其行为造成特别恶劣影响的等等行为。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
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
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
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是
律师在
辩护过程中工作的重点。
信用卡诈骗罪会怎么处理编辑本段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诈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这里的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诈骗5万元以上者。至于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是指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伪造后又使用的;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多次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屡教不改的;因其诈骗行为造成他人公私财物的巨大损失的;因其行为造成恶劣的影响的;等等。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以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标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20万元。至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以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为常业的;属于累犯、惯犯或多次作案的;具有多个情节严重的情形的;因其诈骗行为造成他人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或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利用诈骗财物进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因其行为造成特别恶劣的影响的;等等。
被借身份证作信用卡
担保者,也要被追究其
连带责任。
在对信用卡诈骗罪量刑处罚的时候,我们首先要知道其犯罪数额是多少,通常在量刑的时候会充分考虑其犯罪数额,然后选择具体的
量刑幅度。当然,要是
犯罪分子有法定的从轻、
减轻处罚的情节,也是可以在
法定刑以下进行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