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衡机制,简单的说,就是一种权利的制约和平衡的制度。这也是西方政体设计者的出发点。一般包括公司制衡机制、社会制衡机制、权力制衡机制(或行政制衡机制)、利益制衡机制等等。下面重点介绍的是公司制衡机制。
从内容上看,公司制衡机制是由内部制衡机制和外部制衡机制共同构成的。其中内部制衡机制主要包括股东制衡机制和组织制衡机制。股东制衡机制是指通过股东之间的合作与制衡来实现所有股东权利与义务的平衡,以防止大股东利用自身的表决权优势来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而组织制衡机制则是指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权力机关的组织安排和有效运行,来实现所有者与经营者权利义务的平衡,其目的是既要确保经营者有职有权,又要确保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并防止出现股东过度干预和经营者内部人控制问题。
外部制衡机制主要包括市场制衡机制和社会制衡机制。市场制衡机制是指通过企业及其要素在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和经理市场上的竞争和流动来实现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社会制衡机制是指由监管机构、中介机构、新闻媒体和司法机构等社会外部力量形成的监督约束机制。在市场制衡机制不尽完善或可能失灵的地方,社会制衡机制发挥着不可或缺的补充作用。
公司内部制衡机制和外部制衡机制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股东制衡机制是公司制衡机制的内在基础,组织制衡机制和市场制衡机制是公司制衡机制的两大支柱,社会制衡机制则是公司制衡机制的外在保证。在各国公司治理实践中,英美等国主要依靠外部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来实施公司制衡和控制,故又称市场控制模式;而德日等国主要运用组织行为来实施公司制衡和控制,故又称组织控制模式。这两种模式各有千秋。
制衡中需要抓住的几个关键环节。首先,权力与责任的制衡是最核心的制衡。用责任去制衡权力,是最积极的正面制衡措施,不但可以防止腐败,而且有利于实现工作效能的最大化。其次,决策环节的制衡是最重要的制衡。企业内因腐败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并不等同于个人贪污受贿的数量。一些握有重权的管理人员为获得个人的经济利益往往有意作出错误决策,用企业的大损失去换取个人的小收益。腐败如果发生在决策环节,企业的实际损失将由于杠杆效应而数倍于个人的贪污所得,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再次,规范管理是实现制衡的基础。规范管理的主要做法就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经营管理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建立制衡机制的要点之一就是对企业管理中传统行政手段的制约与对抗,规章制度就是企业中的法律法规,依法治企是现代企业管理模式的重要标志。建立起制度规定仅仅是第一步,保证规章制度的真正落实才是最重要的环节。最后,有效监督是制衡的保证。所谓有效监督,是指包括上对下、下对上以及横向之间交叉进行的全方位的监督。其中最重要的监督是党的纪检机构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监察、审计部门对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监事会对董事会、经理层及企业内所有经营管理事务的有效监督;各业务部门之间的横向监督;职工代表会对企业经营管理及职工权益的监督。监督也是管理,监督应成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发展的实践证明,一个能够生存发展的企业,必须面对政府、市场和自身文化素质的制衡,这三种要素的制衡是企业不能摆脱的。企业是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性活动的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其生存意义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企业生存首先遇到的是适应市场环境的制约问题,如市场规模、资源丰裕度、市场规则约束等等。资源的稀缺性使得市场成为制衡企业的基础性因素。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是对在市场环境中运行的企业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又一制衡因素。同时,企业自身道德文化素质决定着企业的生死存亡,是企业内在的带根本性的制衡要素。
制衡是事物之间相互制约平衡的过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生存发展都少不了其他事物的制衡。而企业就其生存意义本身来说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首先企业能否适应市场环境的要求,追求到最大化的利润要受到市场多因素的制约,比如,企业赖以生存的市场是否够大,资源(包括人才、资金、物资、技术、信息等)是否充裕,市场规则是否公平。由于资源是稀缺的,而市场的狭小与广阔是相对的,市场的制度环境也是不断变化的。这些要素给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造成了压力,同时又给了企业无限生机,市场的竞争环境不断淘汰不适应的企业,同时又为能够生存的企业创造了发展条件。其次,由于市场经济不是万能的,它不能保证每一个经济人都能公平地寻求“阳光下的利润”,因此,政府作为一种国家力量应该而且能够在制定市场规则、规范企业行为、为企业生存创造条件上有所作为。政府对企业来说,是一种直接而又强有力的制衡。例如,没有政府出面制定相应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少数实力雄厚的企业可能会垄断市场,采取不正当的方式控制消费者并获取超额利润,这样会伤害其他企业的利益,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同时造成社会进步的停滞。政府对市场的适度干预和由此产生的对企业的制衡是广大企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最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具有较大的自由度,在寻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采取怎样的方式,走什么道路,制定什么方针战略是企业的自由。虽然企业会受到市场规则、社会资源、竞争环境的制约,但市场环境仍然会培育出拥有不同的企业文化、企业道德、企业哲学的经营者。纵观那些“百年企业”,那些能够在一方热土上根植于民众并不断成长、壮大起来的大型企业集团,哪一个不是通过合理的经济行为去实现自身的逐利欲望?哪一个不是将市场与环境的制约转化为企业的自律,形成良好的文化道德并使其融入企业经营活动,成为自身成长的精神力量?这种企业精神、文化和企业道德,是我们所追求的那种能够健康持续发展企业所必需的。
首先,企业逃避市场将无容身之地,故而市场对企业来说是其存在的基础,由此形成市场对企业的基础制衡作用。其次,企业躲避政府制衡,无异于躲避所有的法律法规限制。对于现代企业制度来说,法律规定是市场经济秩序得以保持的必要条件。无法无规就不会有现代市场经济,也不会有企业的存在,因此政府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支持力量,同时也是必要的制衡力量。最后,企业受道德文化的制衡。企业失德运行必然破坏市场经济的公平自愿交换原则,使市场秩序遭到破坏,引出市场的第二只看不见的手——道德之手将其逐出市场。没有文化的企业无法生存,企业自成立之日起,就必然带有不可磨灭的文化观念,好的道德文化会引导企业从小到大茁壮成长,并帮助企业认识市场,适应市场;不好的文化思想会导致企业早衰夭折。因此我们说,道德文化的无处不在的特性决定了它成为企业最为深刻的制衡要素。
市场经济具有良好的有效配置资源的功能,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正常情况下,市场通过资源配置制衡企业的行为,同时又可能引导企业将资源配置到最合理状态。但市场的这种基础性功能会失灵,更何况从前面的分析中我们已经知道市场不是万能的,其调节的短期性特征、分配的不公平特征和只能满足社会部分利益而忽视社会公共利益的缺陷必须依靠政府的力量来帮助市场调节失衡。政府同市场必然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市场是自发形成的,它的良好运行要求必要的法制条件,政府和其他国家管理者是市场法制的制定者,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是市场经济的守护者。当然,政府行为有时会失当,如过度干预或放任市场,市场均会以效率的降低作出相应反应。因此,市场与政府之间存在着相应的制约关系。文化作为社会三大要素之一渗透于社会的方方面面,它对市场经济的作用是通过企业等“经济人”的道德表现出来的,这是保证市场经济赖以存在的交换和自愿两大原则得以实现的关键性的媒介,因此有人称之为市场经济中第二只看不见的手。道德文化因素不仅对市场发生深层的支持作用,而且对政府的建构、政策的制定、法律的形成、宏观调控的方式等均有重要影响。道德文化对市场对政府的影响都是通过人和人文相关的物所表现出来的。
总之,在我国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所面对的制衡因素比较复杂,有时各种制衡因素并不像完善的市场经济制度那样清晰明了。特别是文化制衡机制尚未充分显现,政府制衡行为又经常使用过度,市场机制尚不健全,对政府的失当行为不能迅速作出反应,因此会给企业带来错误的引导和错误的压力。企业在这种环境下生存尤为艰难。企业只能适应潮流,苦练内功,不断创新,根植于深厚的中华民族优秀传统之上,同时吸取西方文化的精华,并将两者融会贯通,融合一体。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帮网律师。
咨询法帮网律师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