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Capacity of Civil Servants,指
公务员能够参与
行政法律关系并充任其主体的
法律资格。
公务员
权利能力的内容主要有
行政优先权、行政
收益权等,同时负有履行职务、遵守权限、遵循程序、依法行政等
义务。公务员
权利能力始于其公务员资格的取得,转移于其职务的接替,丧失于其
行政职务的被
撤销或
免除以及
死亡或失去
行为能力等。由于
国家公务员有权以
国家代表的身份实施
行政管理权,它反映的是国家政权的具体运用,属于国家内部事务,因此只能由具有该国
国籍的人来行使,
外国人不得行使(法律特许者例外)。
公民必须达到法定年龄才有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政治资格,如中国是18周岁以上的公民才可以被赋予公务员的资格。一般职务的公务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最低年龄要求,特殊职务的公务员还要符合特殊的年龄要求。
自然人必须具有
行为能力才能取得公务员的资格,
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取得公务员的资格。另外,被
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被判处
管制、徒刑或宣告
缓刑的人都不能被赋予公务员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