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法帮网法律百科> >法定应继份

  法定应继份

摘要

目录

法定应继份的定义编辑本段

   法定应继份属继承法概念。是应继份(Successional Portion)的一种。应继份指各共同继承人就共同继承遗产上的权利义务的比例。应继份分法定应继份和指定应继份两种。指定应继份,是被继承人遗嘱中所指定的应继份;法定应继份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应继份,它解决的是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之间如何分配被继承人遗产的问题。各国对同一顺序继承人法定应继份的规定主要有两个原则:一是均等份额原则;二是不均等份额原则。前者指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每人享有同等份额的遗产权利和义务;后者指根据继承人身份、财产性质等情况,各同一顺序继承人分得不同份额的遗产权利和义务。中国《继承法》第13条确定的法定应继份原则是,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应继份一般应当均等;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应继份可以不均等。均等原则适用于:配偶与子女、父母的继承份额均等;子女对父母的财产继承,不分性别,不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亲生子女、养子女、亦或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承份额均等;亲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的继承份额均等;父与母、祖父与祖母、外祖父与外祖母、祖父母与外祖父母之间的继承份额均等。特殊情况的分配原则为:对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除被继承人明确表示不需要该继承人提供生活来源和劳务的),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经继承人全体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前提下,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法定应继份额的特点编辑本段


  法定应继份额是指继承人依法承受被继承人所遗留的财产权利和义务的一定比例。它有以下一些特点:

  1、法定应继份额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通常我们将应继份额分为法定应继份额与指定应继份额,而法定应继份额其顾名思义就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于法定继承时分配遗产和债务的依据。指定应继份额则是由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指定的,或者由被继承人以遗嘱指定的第三人确定的。

  2、法定应继份额是财产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体。就是说应继份额的比例既是享受财产份额的比例,也是承担遗产债务份额的比例。只要继承人之间没有其他特别的约定,就应当按照法定应继份额分配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

  3、法定应继份额是继承人接受和放弃继承的标的。继承人接受继承意味着对被继承人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的接受,放弃继承则意味着既不接受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也不接受被继承人的财产义务,但是,无论是接受还是放弃,其对象都只能是自己的应继份额。

  4、法定应继份额可以由全体继承人以协议变更。法定应继份额是法律根据社会经济生活条件和传统习惯所作的规定,但这一规定不具有强制性。如果全体继承人一致同意变更遗产的分配比例,按照我国民法意思自治的原则,应当承认其变更有效。强调的就是全体继承人一致同意,如果有一个继承人不同意,则变更的协议就不能成立,只能按照法定继承规定的应继份额进行继承。

  我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人的应继份额只是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其在第13条中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但同时《继承法》也规定了对某些继承人可以多分、少分或不分的特殊情况。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夫妻财产制下一篇分别财产制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帮网律师。
咨询法帮网律师
2


发表评论(0)

收藏到:

更多

词条信息

法帮网
法帮网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