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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刑罚

摘要

  中国规定的刑罚主要分为三类:自由刑、生命刑、附加刑。生命刑也就是死刑;自由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四种;附加刑有剥夺政治权利罚金没收财产。另外,对于非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还有驱逐出境的刑罚,可单独适用,也可附加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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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刑编辑本段

  管制: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予羁押,但限制其一定的自用的一种自由刑,由公安机关执行

  管制的时间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如果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两日。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享有除受限之外的各项权利,如劳动中同工同酬。

  拘役: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就近关押并进行劳动改造的一种刑罚。

  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

  拘役的起算时间为判决执行之日。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犯罪分子参加劳动的,可以给予适当的报酬。

无期徒刑编辑本段

      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强制其参加劳动并进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式。

死刑编辑本段


      剥夺犯罪分子的生命的刑罚方法。

  死刑的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所谓不适用死刑,是指不能判处死刑,不是指等犯罪分子十八岁以后再执行。而怀孕妇女不适用死刑,包括审判前被羁押的怀孕妇女。不能为了给其判处死刑而进行人工流产,进行了人工流产的,仍试同怀孕妇女,不适用死刑。从逻辑上讲,不能判处死刑,包括了不能判处死缓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刑缓期执行是死刑的执行方式,而不是一种单独刑罚。死缓执行期满后,有三种处理方法。1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2死缓执行期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当然前提是没有故意犯罪。3死缓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由最高院核准执行死刑。

  死缓起算时间为判决确定之日,减为有期徒刑,起算时间为死刑缓期执行期满。

附加刑编辑本段

     附加刑里罚金、没收财产都比较简单。我们只介绍一下剥夺政治权力

剥夺政治权力编辑本段

    剥夺政治权力包括(1)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剥夺出版、言论、、示威、结社等权力(3)剥夺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剥夺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起算及期限:对于拘役、有期徒刑从主刑结束时起算,刑期为1到5年;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和主刑相同,同时起算;无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死刑缓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相应的剥夺政治权利应该减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主刑执行期间当然不享有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

  对于驱逐出境,只要了解只对外国人适用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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