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管制是对
犯罪分子不予
羁押,但限制其一定的自用的一种自由刑,由
公安机关来
执行。
管制的时间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管制的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如果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两日。被判处管制的
犯罪分子享有除受限之外的各项
权利,如劳动中同工同酬。
拘役: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就近关押并进行劳动改造的一种刑罚。
拘役
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
拘役的起算时间为判决执行之日。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犯罪分子参加劳动的,可以给予适当的报酬。
剥夺犯罪分子的生命的刑罚方法。
死刑的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所谓不适用死刑,是指不能判处死刑,不是指等犯罪分子十八岁以后
再执行。而怀孕妇女不适用死刑,包括审判前被羁押的怀孕妇女。不能为了给其判处死刑而进行人工流产,进行了人工流产的,仍试同怀孕妇女,不适用死刑。从逻辑上讲,不能判处死刑,包括了不能判处
死缓。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刑缓期执行是
死刑的执行方式,而不是一种单独刑罚。死
缓执行期满后,有三种处理方法。1死刑缓期
执行期间没有
故意犯罪,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2死缓执行
期间确有
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当然前提是没有故意犯罪。3死缓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由最高院核准执行死刑。
死缓起算时间为判决确定之日,减为有期徒刑,起算时间为死刑缓期执行期满。
剥夺政治权力包括(1)剥夺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剥夺出版、言论、、示威、结社等权力(3)剥夺担任
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剥夺担任国有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剥夺
政治权利起算及期限:对于拘役、有期徒刑从主刑结束时起算,刑期为1到5年;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和主刑相同,同时起算;无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死刑缓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相应的剥夺政治权利应该减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主刑执行期间当然不享有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
对于驱逐出境,只要了解只对
外国人适用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