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te Judicial Agency,指依法行使
审判权的
国家机关。通常指
法院。法院
作为行使审判权的
国家机关,一般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指各种审判机关,包括
普通法院、
行政法院、
特别法院、
军事法院等;狭义仅指普通法院。法院的主要任务是审判民事、
刑事诉讼案件。法院作为
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阶级专政的工具之一,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历史上自国家产生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并没有设置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法院这一专门机构,那时,
司法权统归
行政机关掌管和行使。现代意义上的法院,是资产阶级革命初期反对封建专制的产物,以
三权分立学说为其理论基础。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相继将
司法权由
行政机关分离而独立,使法院成为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惟一机关,并有其独自的组织体系加以
保证。法院一般分为普通法院和特别法院两种:前者是指按照一般的
审判管辖原则负责审判民事、刑事
诉讼案件的法院,如中国的
最高人民法院和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有的国家还包括行政法院等;后者是指对于一定范围的民事、刑事诉讼案件才享有审判权限的法院,如军事法院、
海事法院、商业法院、税务法院以及宗教法院等。法院的组织体系和
审级制度,各国不尽相同。如中国是由最高
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
民法院(包括
高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
专门人民法院组成,实行
两审终审制。法院的职权,最主要的是审判权;此外,还享有
执行权,即
强制执行判决之权;
处分权,如在
民事诉讼中对有关
抚养、
赡养的案件必要时有
裁定先行给付之权。在刑事诉讼中对刑事
被告人有
决定拘传或
逮捕之权。有的国家的法院还有
公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