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bject of Legal Relationship of Civil Action,指参加
民事诉讼,享有
诉讼权利并承担
诉讼义务和职责的
国家机关、
公民、
法人和其他
非法人团体。由于民事
诉讼不仅包含有诉讼程序,还包含有
诉讼行为和诉讼关系,因此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外延要大于民事
诉讼主体。根据民事诉讼
法律关系主体在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可以将其分为:(1)行使
国家审判权的
人民法院;(2)享有
诉权和诉讼
权利并承担诉讼
义务的
诉讼参加人,即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
共同诉讼人、
代表人诉讼中的代表人、
第三人和
诉讼代理人;(3)除诉讼参加人以外的其他
诉讼参与人,即
证人、
鉴定人和
翻译人员等;(4)行使
法律监督权的
人民检察院。